全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管理投诉举报方式公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校车规范管理、规范使用、安全运行,市教育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家校社协同监督机制,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各类校车安全问题。诚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对我市校车安全进行监督举报。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校车安全管理相关问题
二、投诉举报反映方式
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一经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