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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源市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汇总
发布日期:2020-09-03 16:21:46
来源:本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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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反馈意见
意见
河源市发改局
无意见。
河源市公安局
无意见。
河源市民政局
无意见。
河源市财政局
各县(区)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建议修改为:各县(区)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河源市人社局
无意见。
河源市文广体旅局
无意见。
河源市市场管理局
无意见。
河源市妇联
无意见。
东源县教育局
无意见。
源城区教育局
无意见。
和平县教育局
无意见。
连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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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教育局
无意见。
龙川县教育局
无意见。
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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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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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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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田家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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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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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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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深河中学
无意见。
河源市第一小学
无意见。
河源市第二小学
无意见。
河源市第三小学
无意见。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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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正德学校
无意见。
河源市博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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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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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