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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汇总
发布日期:2020-09-03 16:21:4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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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反馈意见意见
河源市发改局无意见。
河源市公安局无意见。
河源市民政局无意见。
河源市财政局各县(区)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建议修改为:各县(区)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河源市人社局无意见。
河源市文广体旅局无意见。
河源市市场管理局无意见。
河源市妇联无意见。
东源县教育局无意见。
源城区教育局无意见。
和平县教育局无意见。
连平县教育局无意见。
紫金县教育局无意见。
龙川县教育局无意见。
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无意见。
河源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高级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田家炳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一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二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深河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一小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二小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三小学无意见。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无意见。
河源市正德学校无意见。
河源市博爱学校无意见。
教育局科室无意见。
社会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