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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反馈汇总
发布日期:2020-09-03 16:12:5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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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反馈意见意见采纳情况
东源县教育局无意见。
源城区教育局1.对评价系统的总体建议:建议系统从减轻教师、学生和家长负担,评价内容能确保公平公正和健全监督机制的角度出发,以方便、简捷、易操作为目标设定系统,以免出现我省其他市由于此类评价系统引发舆论热议导致被迫停用的情况。
2.对“评价内容”的建议:学业水平考察方面提到的把实验操作成绩列入重点考察内容,这是素质教育的趋势。但是由于各镇(街道)实际情况的差异,农村学校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师配备不齐、实验员的缺乏、实验器材的配备不足等情况,会影响到农村学校的实验操作课程,如果现在“把实验操作成绩列入重点考察内容”,会影响农村学校学生的综合评价水平,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其升上重点高中的机会降低,造成不公平现象。
3.对“评价程序”的建议:建议简化评价操作流程,以方便学生、家长和教师的使用。
4.对“评价方式”的建议:评价内容里包含的“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需要提供教师、同学、家长及社会人士的评价意见,难以操作。建议改为“学生自评、班主任评价及学校审核”。
5.对“评价结果的使用”的建议:让各学校更好地使用此评价方案去优化学校的管理,而又不会出现作弊行为,我们建议将“(二)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其中第2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的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改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的评价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这样可以减轻家长、教师、学校所承担的压力,从而减少弄虚作假的成分。
1.通过试用期后将对系统进行优化,采纳。               2. 通过这个评价内容可以加强农村初中实验操作课的开设,促进设施的建设和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采纳。
3. 在基本要求下,不会造成影响,不采纳。  4.删除社会人士的评价,采纳。           5.采纳 。             
和平县教育局无意见。
连平县教育局1.具体操作是否成熟:我们知道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现在整整搞了一年,一直运转并不完善,学生的自评材料、佐证材料、科任老师评语等等均不尽人意,有些还不知道怎样操作,还要进一步学习、培训、摸索。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能等“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操作成熟后再来实行。
2.我们初中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后,高中招生工作能否按实际的情况对表现好(成绩中等)的学生进行倾斜招生(最实际的)。因为现在高中招生的杠杆是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真正操作的时候不会考虑这些的。
1.该办法为改革项目,需在改革中不断完善。2.自主招生部分的依据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对今后自主招生的学校可以作为参考。基于公平,普通高中必须同等实施评价。
紫金县教育局无意见。
龙川县教育局1.在“三、评价内容”中的“(五)社会实践”中,认为应该再加上学生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能力的考察。因为现在是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社会,“大数据”层出不穷,网络能传播大量的信息,蕴含着海量的新知识,作为新时期的初中生,有必要对其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进行考察。
2.在“五、评价程序”中的“(三)公示确认”中,认为公示后,在无异议的前提下,可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字,再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在“(五)形成档案”中,初中学生毕业时应再经过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档。
3.在“七、保障措施”中的“(二)坚持常态化实施”中,认为除了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指导和记录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校内公示制度”。
4.在“七、保障措施中”的“(四)加强信息化管理”中,文件对“由外地转学进入我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做出“其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信息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平台”的指示。为此,认为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市的学生,可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已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签字、盖章后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5.河源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能否与学生核心素养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6.实际操作起来会有点困难。
1.学生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能力的考察不属于社会实践,不予采纳。2.这样会加重家长负担,不采纳。无需校长签字,不采纳。3.学生的评价已明确需公示,在此不需重复,不采纳。5.综合素质评价体现了学生的核心素养 。6.试行后进行适当调整。
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无意见。
河源市第一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第二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田家炳中学无意见
河源市深河中学无意见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无意见
河源市正德学校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