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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5 16:13:1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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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0日,其中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1月1日~6确认时间:11月6日~10日

(二)报名方式。

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地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

二、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 自2018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废止,不再适用。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的。

②若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的,考生原则上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021年起,考生须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1年)。

(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的,考生须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即考生取得我省户籍和学籍就读至少满2年)。


(2)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③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


4. 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三.报考地点。

(1)广东省户籍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不得跨市借考。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如确需申请跨市借考,须经户籍地和借考地市级招生办同意,并报省招生办审核;2021年起,我省户籍的往届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考。


(2)随迁子女考生。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往届生在父母社保缴交地报考,不得跨市借考。

四、 报考方式。

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籍、学籍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往届生、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和照顾政策资格材料。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和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基本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


1.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号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pgk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请点击阅读原文),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绑定个人手机,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


2.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详见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

3.特殊类型考生。

详见请点击阅读原文

六、考试费

考生必须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报考费与高考报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