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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0 16:30:2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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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考生须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可缴费)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五)面试考试时间: 2019年5月18日至5月19日。

(六)面试成绩网上查询时间: 2019年6月11日后。

二、面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源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之一:1.具有河源市户籍;2.人事(劳动)关系在河源(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和近六个月河源社保缴纳证明);3.持有河源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4.河源市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5.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考生根据报考学段,选择相应面试科目。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共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见附件1)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19日。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全省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网上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报注册。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承担。

注意:日语、俄语考生照片在考生递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考生进行现场拍照采集,不接受考生自己提供的照片或电子照片。

2.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现场审核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3.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河源市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劳动)关系在河源市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最近六个月以上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

(3)持有河源市居住证的考生:

①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河源市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样例见附件2);

(5)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 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5日至26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流程

面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至19日。

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准时参加面试。

(一)各类考生面试流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2.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科目教师资格,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2.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

3.抽题。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不可内附教案或有协助试讲的记录)。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4.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5.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6.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7.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8.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二)面试纪律

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考场,届时一切个人随身物品将放进指定的物品保管室,直至面试考试结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前往考场。

六、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后,届时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参加2018年下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五)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河源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hyedu.gov.cn)和河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河源教育发布)。

(六)咨询电话:0762-329739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附件:

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2.学籍证明(样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

4.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源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河教人〔2019〕16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