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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河源高级中学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29 16:53:2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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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河源高级中学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的公示

经河源高级中学申报,20181226日,河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河源高级中学进行了市一级学校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规定的评估程序和内容,逐项评定并确定分值。根据督导评估实际情况,拟批准河源高级中学为河源市一级学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6]12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229日至2019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督导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2-3386673,电子邮箱:hyjydudao@163.com,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督导科,邮政编码:517000

河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