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河源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30 15:25: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招〔2018〕114号

河源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招委会,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高中阶段学校:

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18年12月1-10日进行,为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2019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分县(区)具体组织实施(江东新区属地报名点河源高级中学、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古竹中学由江东新区组织实施),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报名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报名点及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对考生做好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工作,要将高考报考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告知每一位考生,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二、合理设置高考报名点、规范报名手续

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高考报名点规划,合理设置应届高中毕业生、社会人员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点。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我市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区)招生办组织(市直中职学校由源城招生办组织),在就读学校报考,退役士兵、往届或在外市就读中职学校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

已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的中职技能证书信息;未关联到中职技能证书信息的,考生须据实填写中职技能证书信息,录取前会核查信息是否属实。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9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选择已报名未取得证书。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3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5-6日。录取时,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无法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音乐术科统考、舞蹈术科统考或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美术术科统考、音乐术科统考、舞蹈术科统考或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四种统考中,只能选择一种报考,不得兼报。

三、严格把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关

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有关学校和报名点要认真审核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料,严格执行规定,规范管理,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一)加强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2019年高考的报考条件与去年基本相同。各县(区)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下发文件规定,认真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把好随迁子女报考我省普通高考的关口,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要求给予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我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要求具体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对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要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审查此类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县(区)招生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应届生填写《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由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往届生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相关部门审核。

(三)按照省招委会规定,省内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我市借考的考生,经报考所在县(区)招生办同意,先填写《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然后由借考地县(区)招生办审批,方可在我市借考(市直学校统一报市招生办审核)。

(四)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的资格审查和确认评估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工作。考生申请材料及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由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汇总后,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招生办审核(《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招生办)。

(五)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需要由省教育考试院协调回考生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4),由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汇总后,于12月11日前报市招生办(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招生办)。

四、认真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和校对工作

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和报名点要组织人员认真检测、维护报名系统设备,准确采集考生指纹和报考信息,并做好校对工作,杜绝错漏现象,切实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建档工作。

(一)各报名点和有关学校要成立高考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长期负责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要求每一位考生认真校对自己的电子档案基本信息,并在打印的纸质档案材料上签名确认。报名点及毕业班的班主任一定要及时将高考建档要求、正确录入学业水平考试号码、修改借考生户口所在地信息、照顾加分等规定告知考生,负责具体指导考生校对报名建档信息,并将需要更正信息的考生材料收齐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县(区)招生办,依时更正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自行采集人脸特征数据(利用微信应用进行拍照),并上传相片。对网上报名阶段无法正常采集并上传相片的考生,工作人员须现场核查考生是否与身份证一致,并现场采集相片。

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未采集指纹或因跨市设备不兼容等原因目前指纹无法通用识别的考生,须现场采集指纹。

(二)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校验、修改信息数据的工作,及时统计有关数据、上报有关材料,处理好高考报名建档工作中的问题。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情况等信息,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其他需审核优先录取条件的特殊考生等信息,由县(区)招生办核准后在2019年5月20—23日通过互联网输入考生电子档案。

(三)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体检信息输入和核对工作。县(区)招生办和有关学校要对输入电子档案后的考生体检情况进行校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对体检有问题的考生,报名点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参加2019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如需参加复检,须于3月3日-4日进行,复检需修正的数据于3月15日上午上报市招生办,仅参加6月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可安排在6月12日-13日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于6月12日-19上报市招生办。

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结合考生报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之机,各县(区)招生办(社会事务局)和有关学校要认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考生的思想认识,做到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参加高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六、其他事项

今年起,艺术类和体育类术科统考报考费与高考报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广播电视编导术科和舞蹈术科统考报考费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考生费收缴方案的函》(粤考院2014〕166号)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每生200元。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籍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报考,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以通知为准)。广东地区的联招办网址:www.ecogd.edu.cn,咨询电话:020-38627813、87205925、38627826。

附件:1.河源市2019年普通高考借考考生统计

2.河源市2019年普通高考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统计表

  3.河源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生僻字考生统计

4.河源市需协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2019年高考的外省户籍考生统计表

河源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