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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补充推荐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30 09:16: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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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

补充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初审反馈意见,南粤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校长(园长)不能参评南粤优秀教师。

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撤下和平县青州中学赖志锋、连平县溪山镇中心小学吴花妍、江东新区临江镇澄岭小学江友群、龙川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叶子霞等4位校长(园长)南粤优秀教师推荐人选资格,补充推荐源城区机关幼儿园何理梅、河源中学实验学校付李田、河源技师学院陈伟宁、河源市体育运动学校刘雄军等4位专任教师为南粤优秀教师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18年7月30日至83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异议受理部门: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邮政编码:517000,联系电话:0762—3297399。

河源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