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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16:06:3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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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招〔2018〕72 号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18年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公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

我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评卷工作即将完成,现将我市中考考生成绩公布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请各县(区)招生办(中招办)、社会事务局负责人于7月5日下午3:00到市教育局考试中心(3楼303室)领取中考成绩光盘。

二、成绩查询方式。一是由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及时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二是考生登录河源教育信息网点击“成绩查询系统”,输入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即可进行成绩查询。

三、考生在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中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携带准考证于7月7日17:00前,到所在学校提交复查成绩书面申请(每人限查3科,复查内容为成绩合成和统计是否有误,答卷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附件2)报县(区)教育局招生办(中招办)。

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需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将查分申请信息汇总到《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汇总表》(附件3),于7月8日12:00前将附件3电子版上报市招生办邮箱:hyhz_hy@vi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成绩有误的试卷,市教育局将对其成绩进行更正,由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六、各县(区)、有关学校必须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严格规范做好中考成绩发放工作。严禁违规擅自向社会、无关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考生中考成绩和名次。不得对外公布、炒作“中考状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中考状元”进行表彰奖励,不得组织、参与“中考状元”的庆祝活动,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附件:1.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2.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汇总表

河源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1:

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中学(报名点):

考生号

姓名

科目1

原分数

科目2

原分数

科目3

原分数

备注


附件3:

考生申请复查中考各科目成绩登记汇总表(样式)

县(区):

学校名称

考生号

姓名

复查科目(只限三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文综

理综

东方中学

XXXXXXXXX

张三

说明:此表由县区县(区)招生办(中招办)填写,务必于7月8日12:00前上报市招生办邮箱(hyhz_hy@vip.163.com),请勿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