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直通港澳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的公告
经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核查,我市粤ZFD35港(道路运输证号:河441600043312)等7辆直通港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已经超过180天(详见附表)。
根据《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对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件予以注销,原《道路运输证》自行作废。特此公告。
附表:河源市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天的汇总表.pdf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