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新旺达客运有限公司申请客运班线转包车业务的公示
兹有连平县新旺达客运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将其名下部分客运班线转为包车(见附件)。经审核,该公司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业务办理的基本条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精神,现我局拟按规定比例,依法依规为该公司办理客运班线转包车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反馈材料须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3号河源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编:517000,联系电话:0762-3292475。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