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备案的公告
因广东风控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网云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已不满足备案要求,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粤交〔2024〕3 号)的相关规定,经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主动申请,现已取消广东风控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网云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备案。取消备案后,广东风控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网云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不再具备第三方动态监控资质,各道路运输经营者可自主选择并委托我市其他备案有效的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详见附件)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附件:河源市通过备案的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名单.docx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