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的公告
经我局查处张文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粤PD92913小型普通客车)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案件,案件编号:441600202500014。本机关执法人员多次打电话联系当事人履行处罚义务,但其均未履行。2025年7月10日,我局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当事人邮寄送达《催告书》(粤河交催〔2025〕00017号),邮寄轨迹显示该文书于7月15日被退回。7月25日,执法人员前往下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查询当事人信息,该中心工作人员证实当事人张文勋未在该社区居住。此后,执法人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但其始终未前来处理,导致《催告书》(粤河交催〔2025〕00017号)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当事人见此公告后,及时到河源市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站前路火车站大楼C幢8号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科,联系电话:0762-3362773)处理相关事宜。如当事人未依法及时处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粤河交催〔2025〕00017号).pdf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