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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7:12:23 来源: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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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依法履行职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各科室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统筹组织集中学、丰富载体多样学、知行合一深入学,切实转化为建设交通强国的生动实践。2024年共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各党支部学习45次。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计划,列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确保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配合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集中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牵引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将有关学习机制传导到各党支部、各科室。2024年5月组织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组织承担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18人完成线上回放学习。同时,全体干部职工均想方设法加强自主学习,确保学以致用。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推进、协调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常性强调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制定《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暨法制工作要点》,并以此为基础指导我局关于市立法建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信用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等年度计划的拟定工作,并经常过问贯彻实施情况,切实推动交通运输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抓好督促落实。推动形成责任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导的法治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依法治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和制度约束自己。四是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行业监督和综合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坚定支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组织应对行政复议,自觉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支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决策机制。全年累计完成增量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9件,续办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书》1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2022、2023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复查2024年已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其他政策措施8件,均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累计完成增量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请示和其他重要文件资料、民事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内审25件,续办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申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到期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拟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后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共4件。续聘3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及时为我局的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累计征求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社会公众意见4件、提交局党组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41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再次将届至委托期限的43个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集中收件和送达,并派驻一名干部现场指导协调。承担行政检查职责的4个行业监督科室和3个综合执法科室均普及应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调整、补充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20类183项,共覆盖检查对象市场主体147家、纳入执法检查人员113人,创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73个、检查任务73次,检查企业和项目191个、已发现企业和项目问题29个,完成问题整改29个。

  (三)强化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印发了《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防汛工作方案》,增强突发应急事件预防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全年共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边坡滑坡险情应急演练1次。全市储备综合运力公路客运保障车队49辆车2277座,公路普通货运保障车队75辆1499.955吨,公路危运保障车队19辆393.32吨,水运船舶8艘361座;准备全市应急救援设备挖掘机41辆、装载机32辆、推土机16辆、自卸汽车138辆、吊车20辆;组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抢险队伍45支1356人,登记交通运输系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49人、工程师136人。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印发了《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并及时细化专项执法方案和执法执勤计划,聚焦“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破坏交通基础设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综合执法人员49398人次,累计实施行政检查989宗、行政处罚656宗。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查处案件,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其《裁量标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累计公示行政许可案件2610宗、行政检查案件139宗、行政处罚案件649宗、行政强制案件2宗。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制定并实施《河源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努力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推动完善执法协调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四是积极探索治超非现场监测等执法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执法成本,初步形成治超效能“大于号”(大于群众期望)、执法本领“等于号”(等于标准模式)、违法比例“小于号”(小于行业形势)的“三号”治超工作体系。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主办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协办5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理省政协提案主办3件,市政协提案主办1件、分办1件、会办7件,均已全部办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部门集约信息35条,在微信公众号中主动发布动态信息192条;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件,全部按规范及时回复。接收市12345热线办转办的群众诉求2621件,按时办结率98%;收到省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件27件,抄送11件、受理27件,已办结25件;收到省交通运输厅转办信访件5件,已办结5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将落实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与诉源治理和充分保障权利有机结合,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按照预警宣传、综治维稳、人民调解、支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召开季度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例会4次、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专题会议5次;承办以本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解1宗,以市政府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二审续办1宗。

  (七)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印发了《河源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先后开展了“宪法宣传周”“万屏联动、点亮税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路政宣传月暨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11个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普法活动。同时,通过分发汇编、应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方式,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到100%。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法律专业人才已有所增加,但所占比例仍然比较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一些单位法律人才比较紧缺,法律人才需求比较大,导致法律人才流动性比较大。

  (二)统筹工作方法应用能力不足。个别干部统筹开展工作督导与行政检查执法的能力不足,对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分工与联动不够紧密,多头出动与多面应付的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审批中普法、在工作督导中普法、在行政检查中普法、在违章处理中普法的能力和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对执法类别认识不够全面,对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性见解不够到位,对执法种类的独立性和互动性认识不够。

  (三)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检查执法规范化监督机制仍需持续探索和健全。主要原因是监督制度还不够科学,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有待提高。

  (四)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不足。法治教育师资比较紧缺,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紧张,激励措施缺乏,法律顾问费用和普法经费自筹解决的压力大,执法装备和车辆不足。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执法人员轮训以及各党支部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交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提档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和“综合查一次”等工作。

  (三)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依法拓展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强化审查力度,适时开展相关整治行动。优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和标准,提升审核质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申报,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三重一大”决策办理工作。

  (四)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党建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落实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严从实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聚集重点领域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告知制度,提档升级说理式执法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行政争议。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职责分工和交接机制,强化非诉执行申请和检察监督申报。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强化市县跨区域执法,持续推行科室挂钩县区跟踪联系综合执法工作机制,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五是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提档升级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子系统及配套装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五)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法治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运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河源交通发布”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工作,大力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交通运输服务受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