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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16:26:5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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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一规划两纲要”和市“一规划两方案”以及《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河源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推进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科室均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建设交通强国的生动实践。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牵引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效办法和务实举措。同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为主线,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了解“十一个坚持”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现实意义,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思想、用法律、促工作”的高潮。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协调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强调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要求局领导、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发展、稳定和风险应对。我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局党组集体决策,印发了《2023年河源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暨法制工作要点》,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我局关于市立法的建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信用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将我市交通运输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并将有关工作分解到科室、到岗位,有效确保我市依法治市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有效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累计完成10件增量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抽查工作中,累计完成28件存量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复查,未发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二是有效强化了合法性审核制度。累计完成23件增量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资料、民事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内审;按要求完成了存量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件。三是有效推进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累计征求规范性文件和决策事项的社会公众意见4件、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件、提交局党组会决策事项28件;通过粤政易工作群推送行政决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印制《涉合法性审核重点文件资料办文及效果评估流程图》,有针对性地对承办科室进行跟踪指导等方法,创新推动了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实施。四是有效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已聘请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3名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等决策事项方面,及时为我局提供了法律意见。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权责清单事项532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范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梳理了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事前公示事项,其中纳入“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事项清单18个子项,真正为企业群众提供“零跑动”服务。承担行政检查职责的4个行业监督科室和3个综合执法科室均普及应用了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我局直接实施的本部门和牵头实施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主项13项、子项100项;共覆盖检查对象129家市场主体、纳入执法检查人员112人;共创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5个、检查任务65次,其中我局的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58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7个;共检查企业和项目204个、已发现企业和项目问题20个,检查完成率100%、整改完成率100%。

  (三)强化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在年初,制定印发了《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2023年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并依据《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要求,2023年重新修订印发了《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在汛期到来前印发了《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防汛工作方案》,增强了自然灾害预防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河源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和救济渠道。坚持网上动态公开与执法场所静态公示相结合,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内容,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和监督举报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当事人权利、文书示范文本。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均按要求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已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1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1份。据统计,2023年累计收到行政许可申请5844宗、受理行政许可申请5517宗、决定许可5517宗;办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102宗、公共服务事项229宗;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966宗,其中行政处罚742宗、罚款396.91万元(含道路运输506宗、公路路政36宗、联合治超195宗、路面治超交通罚3宗、源头治超63宗、非现场执法134宗),轻微不罚21宗(均为道路运输案件),首违免罚8宗(含道路运输5宗、公路路政3宗),联合治超195宗。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我局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强化作风效能管理,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来执法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拒绝腐败漏洞。同时,不断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的办理效率。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件、协办8件,已全部办结;办理政协提案会办4件,已全部办结;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7条、部门集约信息36条,主动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动态信息154条;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件,全部按规范及时回复;接收市12345热线办转办的群众诉求1307件,按时办结率98.3%;收到省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信访件32件,抄送4件,受理19件,已办结15件;收到省交通运输厅转办信访件4件,已办结4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综治维稳、民事和行政应诉知识的学习宣传,坚持贯彻落实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与诉源治理和充分保障权利相结合,切实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纳入平安建设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按照预警宣传、综治维稳、人民调解、支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我局共召开季度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例会4次、召开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专题会议4次;承办以本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2宗,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1宗、二审在办1宗,以本局为被上诉人的民事诉讼案件二审在办1宗。

  (七)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央和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关键少数带头学、工作人员全员学”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贯彻效果,确保学以致用。在年初印发《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化工作水平和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先后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11个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普法活动。同时,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到99%。

  三、存在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县区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够细致,还未完全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融入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管制度体系中。

  (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比例偏低,无法满足行业法治建设工作需要。部分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够重视法治人才队伍的充实,在人才梯队培养上力度不够。

  (三)执行法治建设个别程序有畏难表现。有个别干部畏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件的出台程序,应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能力不强,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计划完结不够及时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不够全面、督促整改不及时。

  (四)制度执行性仍有偏差。执法全过程监管机制存在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些执法人员现场取证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五)工作灵活性仍有偏差。一些执法人员还未掌握全省统一的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与行业内的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的关系,互补性应用能力不足。对法治建设其他新手段、新方法的理解不够透彻,应用也不够到位,存在执法行为简单僵化、效率不高的问题。

  四、下一年度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市“一规划两方案”的工作作为“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具体实践,切实把党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局领导带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机关内部蔚然成风,在建设新时代交通运输行业上不断见到新成效。并加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快引进、培养专业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政治品格高尚的法治专业人才,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可靠的人才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善治的治理机制,重点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核、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强化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说理式”执法,持续推动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提升,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央和省、市“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机关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关键少数带头学和工作人员全员学,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普法工作与具体业务深度融合,严格按照上级和市普法办部署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交通运输领域营造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