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9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字〔2023〕14号)相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11月8日组织2023年第二批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考核,现按相关程序要求,对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考核合格结果自公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附件:河源市2023年第二批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名单.pdf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