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河源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源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源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公安局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发布方面,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河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警辅人员招考等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对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河安2024”专项行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公安重点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面、深入、立体的宣传和解读,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率。2024年,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共公开政府信息5491条。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扎实做好“平安厅”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拓展民意表达渠道,收集、办理、回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诉求,速办速结群众在身份户籍、出入境证件、交通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民生诉求,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856封,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公安局领导定期参加河源广播电视台“河源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报重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与群众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群众来询及时答复。2024年,市公安局通过政务网站、信函、当面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做好公安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做优做强“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河源公安”抖音号,通过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发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2024年,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公安新闻报道5011条。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制定政务公开分工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落实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客观、真实、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河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群众期盼仍存在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一)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与责任制,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拓宽形式,深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从政策背景、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通过实战练兵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各警种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四)加大力度,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及时高效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获取有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河源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