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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河源市主城区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4 16:35:29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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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大力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以国办或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多次作出部署,每一个文件都要求完善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与通行管控措施。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就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系列部署,助力物流业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全国、全省各地深入开展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措施。并且,结合我市近年交通形势来看,城市主城区中、重型车辆的通行,依然是交通管理最为复杂的一环,开展城市主城区优化通行的限行措施势在必行。

  为此,我局交警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为基础,充分考虑民生问题的前提下完善了《关于实施河源市区域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内容按照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实际状况采取部分时段的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有效解决高峰期拥堵问题,给予中、重型货车合理的通行时间,保障道路的通行效率。其次,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在开展限行措施的前提下为助力经济稳定发展,全面放宽限行吨位及对新能源车型一律不限行(仅对中、重型燃油货车采取限行措施),对冷藏运输车、群众搬家等日常需求车辆通行全面放宽通行限制。同时,交警部门对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的货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主城区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主城区道路早、中、晚高峰期通行效率,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统筹平衡城市物流与治污、缓堵、安全的关系,优化改进城市中、重型货车通行管控等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

  三、实施时间

  2023年5月4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施抓拍等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可到“交管12123”手机APP依照指引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实际状况进行审批办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gaj/xxgk/gsgg/content/post_545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