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粤公规〔2021〕2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商函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并报省公安厅批复同意,现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1日
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
为深入推进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粤公规〔2021〕2号)和省公安厅《关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的批复》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规划及说明
(一)源城区人口约7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二)江东新区人口约15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1个大中型客货车(A1、B2)驾驶人考场,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1个大中型客货车(A1、B2)驾驶人考场,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三)东源县人口约35万,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的批复》精神,为解决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证报考难的问题,在东源县新建1个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全科目考场。
(四)紫金县人口约45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紫金县辖区面积大,考试需求较大,在紫金县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
(五)龙川县人口约6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六)连平县人口约3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七)和平县人口约35万,靠近连平、龙川县考场(全县在现有考场的100公里服务半径以内),不再规划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根据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际需求的变化,逐步推进县级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规划建设工作。
(二)对在用考场不能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并存在考场资源、考能缺口的,经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调整规划。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