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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关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15 10:21:4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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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粤公规〔2021〕2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商函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并报省公安厅批复同意,现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1日


  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

  为深入推进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粤公规〔2021〕2号)和省公安厅《关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的批复》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规划及说明

  (一)源城区人口约7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二)江东新区人口约15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1个大中型客货车(A1、B2)驾驶人考场,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1个大中型客货车(A1、B2)驾驶人考场,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三)东源县人口约35万,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河源市2021年-2025年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的批复》精神,为解决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证报考难的问题,在东源县新建1个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全科目考场。

  (四)紫金县人口约45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紫金县辖区面积大,考试需求较大,在紫金县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

  (五)龙川县人口约6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六)连平县人口约30万,规划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目前已建设1个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不再规划建设。

  (七)和平县人口约35万,靠近连平、龙川县考场(全县在现有考场的100公里服务半径以内),不再规划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根据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际需求的变化,逐步推进县级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规划建设工作。

  (二)对在用考场不能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并存在考场资源、考能缺口的,经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调整规划。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