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河源市公安局侦破了陈伟平、陈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保障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涉案财物,查证权利人合法债权归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涉及陈伟平、陈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相关借款人,需在期限之内主动申报、上缴所借款项(含孳息),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主动到河源市公安局“7.30”专案组确认相关证据;
二、凡持有陈伟平、陈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在期限之内主动申报、上缴相关财物;
三、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在期限之内主动申报、上缴相关财物;
四、凡与该组织成员之间存在合法债务关系的债权人,请在期限之内携带相关凭证到河源市公安局“7.30”专案组申报债权并确认相关证据。
上述所指在期限之内是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对于逾期不按规定申报、上缴财物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对逾期未向公安机关反映债务关系的债权人,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对举报陈伟平、陈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隐匿、转移财物情况的有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安局“7.30”专案组
孔警官:19926102328
黄警官:19926109337
河源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