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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07 15:14:58 来源: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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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核准〔20252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兴隆站终端问题以及阳明站及热水站主变不满足N-1的问题、缩短浰源镇中压线路供电半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511-441624-89-01-987005)。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和平县源镇李田村东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变电部分:本期建设14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1回、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5兆乏电容器,110千伏兴隆站扩建1110千伏出线间隔。(二)线路部分:新建浰源站至兴隆站1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6.0千米,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架设单回导线长约1.5千米,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保护改造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8350.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05.02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项目采用标准化设计,注重变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6242025XS0001S00号)、《关于<关于征求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调整后站址及配套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复函》(和自然资〔2024117号)、《河源市人民政府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等4个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河府函〔202524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29


附件1: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被告知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和平110千伏浰源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511-441624-89-01-987005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部门盖章

2025122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