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蓝威新能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配套外送线路及扩建间隔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
河发改核准〔2025〕13号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和平县蓝威新能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配套外送线路及扩建间隔工程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请示》(和发改〔2025〕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变更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二)输电线路工程:自蓝威储能项目升压站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220kv和平站,单回架空线路总长度约1×2.67千米,导线截面拟采用2×300平方毫米”变更为“(二)输电线路工程:自蓝威储能项目升压站新建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220kv和平站,线路全长约2.6千米,导线截面采用2×300平方毫米(其中塔基N1-N2为电缆埋管敷设,线路长度约为0.38千米;塔基N3-N9为架空线路,长度约为2.21千米)”。
二、其他按《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蓝威新能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配套外送线路及扩建间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核准〔2025〕5号)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