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5〕10号
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立项核准的函》(河水司函〔2025〕35号)、核准信息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动我市水经济产业发展,提高水经济产业园供水保障,解决企业用水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504-441600-04-01-340855)。
项目单位为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双下村、高新区水经济产业园。项目起点位于新丰江大坝上游右岸1400米处,终点位于城南水厂西侧100米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取水泵站1座,泵站机组设置4台OTS型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3用1备,单台水泵机组Q=1044立方米/时,H=104米,P=400千瓦,泵站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 (2)新建厂区1处,高位调节水池1座V=1000立方米,管养房1座; (3)新建输水管道共计2.709千米,分为两段,均采用管径为DN800的钢管,一段为加压输水管线,管线长度为1.528千米;另一段为重力流管线,管线长度为1.181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545.0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65.02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1.6%。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117次〔2025〕1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6022025XS0004596)、《关于出具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河高国规函〔2025〕200号)、《关于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地下管道用地及规划意见》(源自然资(管制)函〔2025〕55号)、《关于<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河高管委函〔2025〕59号)、《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函》(源府函〔2025〕2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
项目代码:2504-441600-04-01-340855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