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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2-05 16:05:15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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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核准〔2022〕10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连平县生态工业园负荷增长需求,解决三角站主变不满足N-1的问题,提高三角站的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211-441623-04-01-355613)。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地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变电工程:110千伏三角站扩建1台5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组。(二)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125.1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37.5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通过合理选择主变容量和配置无功补偿,满足负荷要求,优化电能损耗;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110千伏三角变电站国有土地使用证》(连府国用2008第00033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连平110千伏三角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项目代码:2211-441623-04-01-355613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2113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