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2〕1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的请示》(广东省网函[20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市天然气总体利用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项目代码为:2105-441600-04-01-428598)。
项目单位为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18平方米。项目起于惠州-河源项目河源末站(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坪围村东侧),出站后向西南方向敷设,经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止于东源县东源末站(位于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热水村南侧)。线路长度60.8公里,管径DN600毫米,全线设计压力6.3MPa,新建2座站场(江东分输站、东源末站),改扩建1座站场(河源末站),新建2座阀室(古竹阀室、仙塘阀室)。
四、项目总投资为8084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218.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7%。
五、请按照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有关规定组织建设。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600202200002)、《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源城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函》(源府函[2021]59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东源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东府函[2021]269号)、《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江东新区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河江东管函[2021]13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河源-东源项目
项目代码:2105-441600-04-01-42859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