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6〕117号
东源县发展改革和政务数据局、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源景泰加油站改建的请示》《关于连平县连安加油站有限公司办理改建规划的请示》(连发改〔2026〕4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原则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源景泰加油站、连平县连安加油站有限公司在原址基础上改建(详见附件)。
二、请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改建期间,督促企业严格按申报项目内容进行改建,不得擅自建设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设施和设备;企业必须按相关规程施工,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加油站改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后,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6个月。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原址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原址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