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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公开鼓励中标合同线上签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6 10:01:32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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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体改函2025171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中标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效率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现就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公开,鼓励中标合同线上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合同信息公开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合同,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合同信息公开。合同信息公开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合同期、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二)中标合同线上签订范围

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积极采用线上方式签订中标合同。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优先推行中标合同线上签订。

二、职责分工

各招标人(项目单位)是合同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合同信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与督促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的合同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合同信息发布的技术平台支持和服务保障,做好合同信息公开和线上签订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

、实施要求

(一)规范合同信息公开流程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订立及履约”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合同信息。合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篡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进行整改。

(二)规范中标合同线上签订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招标人、中标人使用统一的电子合同签订平台进行中标合同签订。电子合同签订平台应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章、合同存证等功能,确保合同签订过程安全、可靠、可追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通过电子合同签订平台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线上签订的中标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层级提示机制,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20日内未公开合同信息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提示并抄送监管部门25日内仍未公开合同信息的,由行业监管部门发送提醒函。

)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培训、宣讲、操作指南等多种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场主体普及合同信息公开和线上签订的政策要求、操作流程及优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