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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15:43:35 来源: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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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能源函〔202543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为加强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5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2024年取得迁建、重建、改建、扩建规划确认等文件并正在实施相关建设且全年无经营行为的企业,须向市发展改革局提交书面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1.2024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3)、《2024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4);

2.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8-18-2);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2024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附件1,需体现1—12月分月成品油进销存、油品来源、销售去向等情况);

6.油库的产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油库产权证明文件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附件5);

2.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8-4);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2024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附件2,需体现1—12月分月成品油进销存、油品来源、销售去向等情况,相关数据需与加油站成品油进(购)销存台账来源一致);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

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加油站产权证明文件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8.《加油站承诺书》(附件9)。

(三)免检企业

  1.企业免检申请书;

    2.2024年取得迁建、重建、改建、扩建规划确认等文件复印件和实施相关建设、全年无经营行为的证明材料;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年检工作程序

(一)材料上报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向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相应年检等资料。各企业要认真准备材料,填报企业名称、文件名称等资料要规范,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报,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签署“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025XXXX日”并加盖企业公章,年检资料按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下同)。同时具备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的,应分别提交年检材料。企业如不能出具有关的年检材料,须向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报告。

(二)审核方式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协助开展本辖区2024年度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年检通知工作,收集本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资料,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同时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填写相关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678),并出具上报意见(要详细写明拟通过、不通过、免检企业的情况),做好年检上报工作总结,于422日前将年检相关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正式文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

市发展改革局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核对等方式开展年检工作。

(三)公布结果

年检合格的企业,市发展改革局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加盖印章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通告名单。

(四)对不符合年检和经营要求企业处理方式

1.对于不符合年检要求的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及录入信用监管;

2.对于已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经审核后,市发展改革局依法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并将注销决定通报相关部门;

3.对于已不符合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上报,经审核后,市发展改革局将通报相关部门。

(五)时限要求

年检工作应于2025429日前结束。

四、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填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规范船用燃料油管理,做好符合标准的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工作,请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组织辖区内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完成《2024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表》(附件6)、《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8-7)填报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年检的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做好宣传告知和组织工作,确保辖区内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检尽检。要把年检工作作为加强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管理的重要抓手,严格开展审查工作,核实本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证照、销量等信息以及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纳税等守法经营情况。成品油零售企业出现偷逃税、加油机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未通过年检的企业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完成之前,年度检查中按不合格处理。同时要加强与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海事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发挥跨部门综合监管作用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势。

(二)成品油零售企业如出现相关证照如存在信息不一致、证照过期、未经审批擅自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在整改完成之前,暂缓参加年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工作与年检工作不同时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年检。

年检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能源科)反映。


附件:1.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仓储批发经营企业运营情况报表

2.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运营情况报表

3.2024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4.2024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5.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6.2024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表

7.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

8.2024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

9.加油站承诺书

附件1-9.zip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37

(联系人:叶国卿,电话:3889793,邮箱:hysny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