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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1 10:30:5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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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体改函2024166

 

 

各县(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对招标投标领域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全市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4年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发改〔202494)要求,结合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治理工作,现对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7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重点

(一)评标专家履职情况。检查评标专家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故意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等情形的。

(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下称规则)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区现行有效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是否存在规则提及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形;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统一市场情形及违反公平竞争规则情形。

(三)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4年7月25日-8月8日)。各县(区)发改、住建、交通、水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应当参照本通知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并对辖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的相关报表(附件1、附件2)于8月9日前报送上级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各县区应当根据检查结果相关数据进行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二)第二阶段(2024年8月12日-8月23日)。市联合检查小组根据各县(区)检查结果,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主要以网络监测进行。

四、线索征集

    在检查期间,联合检查组将针对本次检查重点内容将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22日。反映问题渠道为:

(一)电话:0762-3186311。

(二)信件邮寄:将有关材料邮寄至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53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7000),收件人: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体改法规科。

(三)电子邮箱:hy3186311@126.com

问题线索尽量使用实名提供,以便联合检查组后续联络调查,并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积极主动落实本次检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二)发现专家违规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按规定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违规设置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记录。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现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列入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治理,并与公安机关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附件:1.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项目清单

2.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联合检查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联合检查表.docx



(来源:体改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