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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高新二号加油站等5座加油站改建规划确认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2-23 11:10:59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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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能源函〔202428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高新二号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源发改〔20244号)、《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蓝口加油站改建的请示》(东发改〔202406号)、《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柳城加油站改建的请示》(东发改〔202407号)、《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登云、东风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龙发改资环〔2024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原则同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高新二号加油站等5座加油站企业在原址基础上改建(详见附件)。

、请通知加油站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实施改建期间,你局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做好登记记录,站临时停止油品经营活动,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申报项目内容进行改建,不得擅自建设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设施和设备;企业必须按相关规程施工,做好防护措施,严禁边施工边营业行为,确保安全。加油站改建竣工后,你局要依据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后,企业重新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方可营业。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6个月。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改建项目如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原址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2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原址改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序号

县区

加油站名称

改建前

改建后

证书编号

所在路段

《河源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序号及编码

1

源城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高新二号加油站

油机:4

油枪:12

油机:4

油枪:16

44P10191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新区兴业大道以东、科十三路至十四路中段

附表7序号21#编码21#

2

东源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蓝口加油站

油机:2

油枪:8

油机:2

油枪:8

44P30086

东源县蓝口镇礤下

附表7序号40#编码40#

3

东源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柳城加油站

油机:5

油枪:10

油机:5

油枪:10

44P30114

东源县柳城镇围星江背坑

附表7序号46#编码46#

4

龙川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登云加油站

油机:2

油枪:8

油机:2

油枪:8

44P30063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樟塘水库路口

附表7:序号141#编码141#

5

龙川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东风加油站

油机:2

油枪:8

油机:2

油枪:8

44P10029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下泡水

附表7:序号134#编码134#





(来源: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