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3〕143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建立河源市“电水气网”政企联席工作机制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
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精神,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实现“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联合办理、一窗通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决定建立河源市“电水气网”政企联席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河源市“电水气网”政企联席工作协调小组
为加强我市“电水气网”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接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源市“电水气网”政企联席工作协调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谢海航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刘小宁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姚良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林 娴 市水务局副局长
谢仕强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温文中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立忠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张文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曾明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金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辉星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严小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桂华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郑建洪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黄佳生 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兆辉 河源供电局副总经理
董前锋 电信河源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巩旭东 联通河源分公司总经理
冯日旺 移动河源分公司副总经理
邝 彬 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潘梦帆 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仿明 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建沛 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祖汉 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温灿章 市发展改革局节能中心科员
吴夏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长
黄昆峰 市公安局副大队长
钟智辉 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师
叶 苑 市生态环境局科员
俞立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长
谢 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科长
梁湘培 市水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曾万峰 市商务局科长
梁智航 市应急管理局科员
张奕聪 市市场监管局科长
袁少锐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钟国栋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赖铭婕 市林业局科员
叶友力 市公路事务中心部长
邬志敏 河源供电局市场营销部总经理
黄伟文 电信河源市分公司政企部服务支撑团队负责人
程 杏 联通河源分公司客户经理
刘海森 移动河源分公司网络部项目主任
曾国忠 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如汉 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部副经理
黄欣初 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经理
陈裕海 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召集人
黄闻天 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市场客服部经理
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二、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一)推进潜在需求信息共享。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备案及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信息,提供相关信用报告,协调供电管网信息共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管网信息共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城乡总体规划(含调整情况,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用地规划许可等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统筹管线信息共享,并提供排水排污管道信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情况等信息;市水务局负责协调供水管网信息共享;市商务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燃气管网信息共享;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系统对接;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共建共享工作;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本企业管网信息共享。
(二)推进“电水气网”“一件事一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推进主管行业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统筹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并联办理,实现全流程线上一次办,并推动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事务中心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实现联合受理、联合勘查、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一窗通办,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实行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可探索实现线下营业厅设置联办窗口。
(三)建立道路挖掘计划共享机制。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道路挖掘计划共享机制,道路挖掘信息共享,并做好审批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路事务中心配合做好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协调各通信运营商道路管线共建共享工作;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道路挖掘等涉及管线信息工作的会签工作。
(四)优化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负责统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按时完成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精简审批提交资料。
(五)规范行业价格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电水气网等市政公共服务事项价格管理及指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定期开展不合理收费或加价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核实存在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督促做好主管行业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河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规范本企业价格收费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及清理整改工作。
三、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牵头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通报相关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每次会议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参加单位,必要时可邀请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参加会议。
(二)协调会商制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根据不同的专项工作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共同研究推进。
(三)工作进度汇报制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重要的工作进展报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宣传推广,归集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推进我市提升“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水平相关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做好“放管服”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工作落实监管,各电、水、气、网络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工作协调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供稿: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