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的通知
河发改能源函〔2023〕104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
试点县的通知
各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3〕295号)转给你们,请有申报意愿的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自愿组织并编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实施方案,于5月9日前通过粤政易报市发展改革局(能源科)谢伟辉。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各县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择优报送省能源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方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谢伟辉,3186115;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叶苑,3893109;河源市农业农村局,陈鹤鸣,3369656;河源市乡村振兴局,郑科敏,388956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