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函〔2022〕437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15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市直相关收费执收单位积极协调负责代收的供水企业,严格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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