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2〕339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认河源市序号70#编码HP-20#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申请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序号70#编码HP-20#规划布点确认恢复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请示》(和发改〔2022〕2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支持加快推进中国石油广东石化项目建设的函》(粤发改产业函〔2021〕2202号)文件要求,为解决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加油站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序号70#编码HP-20#加油站规划点建设加油站(详见附件)。该规划点在河源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附表8中:序号27编码hpa-08。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如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专此函复。
附件: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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