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整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利,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8]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现将《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于2018年7月16日前,以通知信函、传真方式提出建议。通讯地址:河源市红星路153号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邮编:517000;电话和传真:3186726
附件:《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创办于2005年,是一所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学校按省一级标准建设,现共有学生5963人,其中初中生4317人,小学生1646人,教师380人,职工75人。2018年5月17日该校经市教育局同意,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河实[2018]3号)请示,要求调整初中和小学学费收费标准。根据我局成本调查队对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结合我市实际,现根据有关规定拟定河源中学实验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价方案:
一、定价依据及原则
1、《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
2、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
3、《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报告》(河发改成监审[2018]4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8]36号)。
二、调价理由
学生教育培养成本增加较大及考虑市场需求。
三、拟定收费标准
1、小学学费由现行7500元/生?学期调整为9500元/生?学期,调幅为26.7 %。
2、初中学费由现行9800元/生?学期调整为12500元/生?学期,调幅为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