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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15:16:45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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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河源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一是印发《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邀请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担当意识。三是组织干部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四是推动学法考试全覆盖,全局参加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学习覆盖率和考试优秀率均达100%

(二)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联合市商务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牵头组织市、县有关部门配合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修订工作。

(三)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根据省的部署,从今年7月份始,我局会同市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动。我局及相关经营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媒体、企业营业厅、手机推送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有关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从新核定了河源市区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纠正企业多项违规收费项目,截至目前,涉及金额近280万。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今年4月,我局及时理顺市区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了气价构成,并根据气源成本和制定的配气价格,重新核定了河源市区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同时我局大力推进市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完善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工作,将现行两部制气价调整为单一气价,核定独立的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市区居民管道燃气价格。

(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将政务诚信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范围。印发《河源市加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 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0版)》,每月收集政务诚信方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密切监测我市政务诚信状况二是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局负责统一接收全市公务员录入查询录用、调任公务员人选社会信用记录的查询申请,集中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并及时反馈查询结果,为全市各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查询程序提供保障三是强化政务诚信宣传。在“信用河源”网站开设“政务诚信专项治理”,转载和发布国家、省、市关于政务诚信治理和廉政建设的专项动态,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治理成效。

(五)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应用。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同时,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子系统也在调试、完善。待相关政策意见出台后,我局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衔接,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应用的有关问题。

(六)健全权力监督制度,并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制定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承办科室、牵头领导、办理程序、时限及要求,加大办理督办事项力度充分听取提案、议案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1件,协办10件,政协提案主办3件,协办6答复均取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满意的评价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应诉案件。三是与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日常涉法涉诉事务,对重大合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律纠纷和信访维稳案件调处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切实增强了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七)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八)规范行政决策,确保依法行政。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将“三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体推进,不定期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事项及执法结果进行了公示,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记录并按要求保存,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九)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健全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平台数据录入,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二是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应诉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一)行政争议零报告。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法制审核,做到事前法律风险防范,有效降低了行政争议的发生。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

(二)干部队伍违法违纪行为零发生。一年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出现有法不依、以言压法、徇私枉法等不良行为,干部职工法违纪行为“零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系统普法宣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发展改革系统“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复议知识普及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和服务管理对象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提高全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的法治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的作用。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同时持续改进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业务水平。

(三)严格规范执法。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透明、不公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以确保在处理行政案件中保证公平公正。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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