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河源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异地存放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银行评比结果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异地存放定期存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1〕131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河源市财政局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竞争性方式对202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异地存放定期存款的存放银行进行评选。经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竞争性选择评比结果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河源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