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确保本单位、本地区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pdf
河源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pdf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