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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08:55:0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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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1〕23号)和《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函》(河住建函〔2021〕67号),本次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53.01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一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源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请尽快将资金分配至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至用款单位,具体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应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河源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中央资金)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