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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08:55: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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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0〕10号)和《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下达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河发改投资〔2021〕90号),现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预算资金1995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请尽快将资金及时拨付至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 河源市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
2. 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1:河源市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doc


附件2: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