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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08:45:4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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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0〕79号)和《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号),现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1381.87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一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源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请尽快将资金分配至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至用款单位,具体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应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请你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


附件1:河源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中央资金)安排表.doc


附件2: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