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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融资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4-26 16:41:1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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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发〔2018〕19号)精神,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按照 “政府主导、封闭运作、有偿使用、严控风险” 原则, 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设立融资专项资金,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贷款转贷服务。市转贷办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协助河源市辖内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按时转贷,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努力化解疫情影响,防止和化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财政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