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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产继承登记实现“跨域通办”
发布日期:2026-03-16 16:59:0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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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通过“跨域通办”服务模式,未成年人李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地登记,于当天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业务,实现异地申请房产继承登记,极大节省了两地往返奔波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

    此次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申请是“跨域通办”服务的再深化,将服务范围延伸至更复杂、群众需求更迫切的事项领域。“跨域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异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现场见证,结合“双向邮寄+不见面审批”,将“群众奔波”转化为“数据跑路”和“邮件流转”,为身在外地的群众解决了异地办理登记业务的地域障碍。截至目前,我中心已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梅州、江西赣州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达成“跨域通办”协作。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深化“跨域通办”服务的协同办理机制,持续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区域通办范围,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