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登公〔2025〕260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编号:4416020194)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212-5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七楼农林水登记部;联系人:古育斌;联系电话:3820092)
附件:双头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十四批)
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双头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第十四批)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占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刘红英,刘巧英,廖月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上塘小组 | 441602101114JC10348F00010001 | 138.57 | 农村宅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