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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9-05-11 00:03:46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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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2018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广东省第五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对河源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9年5月9日向河源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梁川通报督察意见,河源市委书记丁红都作表态发言。会议由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林涛主持,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督察组有关成员,河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认为,河源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建设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努力将河源打造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挂帅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河(湖)长制、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等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议题75次,现场督导28次,约谈督办12次。认真谋划“两个河源”发展新路,制定实施《中共河源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决定》《河源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严格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2017年以来河源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和督办涉环保问题案件8宗,问责30人。


    加快推动绿色发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严格环境准入,大力优化经济结构,新动能加快积聚。河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入选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东源县在全省率先获评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考核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


    有力保障东江水环境质量安全。切实担负起保护东江岭南母亲河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东江水环境质量安全。积极推进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联合韶关、深圳、东莞、惠州和江西赣州等市推动东江全流域联防联控。新丰江水库水质多年来持续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获评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有力保障了东江下游地区4000万人口和香港700万同胞的饮水安全。


    河源市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严肃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9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79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273宗,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85家,立案处罚7宗,关停取缔54家。


    督察指出,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一些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如下: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河源市尚未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未建立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未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进展滞后。


    部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城区黄标车抓拍系统未能持续发挥作用,城市扬尘污染管控不力。未按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划定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低排放控制区。未将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纳入2018年全省“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工作重点,省级重点监管VOCs排放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不力。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待加强。禁养区内养殖场清理不彻底,复养反弹问题突出。个别已清理养殖场出现“猪走鸡来”的“死灰复燃”现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低,畜禽粪污排放污染严重。


    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不够彻底。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60宗投诉案件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64宗投诉案件,河源市上报已全部办结,但本次督察期间群众对其中27个环境问题继续投诉。


    二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推进不力。2015年至2017年河源市应新(续)建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1座,配套污水管网645.4公里。至督察时,仅建成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座,完成配套管网151.6公里。整县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展缓慢。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差。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病害问题多,截污效果差,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低。2018年河源市排查管网301.6公里,发现病害管网645处,普遍存在下沉错位、管网破损和雨污混接等问题。全市11座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5座负荷率低于60%。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


    三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问题突出,河源市2018年年底前应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2座,至督察时仅建成七寨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其余11座均未开工。全市镇级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滞后,2018年年底前应关闭86座镇级简易垃圾填埋场,完成其中43座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但仍有21座未关闭、停用,仅16座完成整治但未验收。


    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短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缺口大。河源市2016年年底前应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6座,至督察时无一建成。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龙川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改推进缓慢,按照整治要求,龙川县应在2018年8月1日前全部予以拆除。但截至2018年12月11日,龙川县还有16.6万平方米的网箱养殖没有拆除,其中车田镇内未拆除网箱养殖面积12.4万平方米。督察发现,库区内仍有采砂船运营作业,非法经营设施未全面拆除清理,友谊河鲜坊等4家餐饮店仍在营业。


    矿产资源非法开采遗留环境风险大,有47个稀土矿点整治修复工作不到位。


    督察要求,河源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筑牢粤北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一体落实,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突出水、大气等工作重点,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丁红都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整改意见方向明确、精准到位,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要按照省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迅速扎实有力推动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地见效。要以落实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坚定当好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


    督察强调,河源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河源市委、市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