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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说明(9月15日)
发布日期:2021-09-15 17:26: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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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河源市收到交办案件第19批共7宗(含重点案件0宗),7宗案件中来电2宗、来信5宗(其中源城区2宗、连平县2宗、东源县1宗、龙川县1宗、紫金县1宗)。

  截至9月15日12时,我市累计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19批共计87宗(含来电36宗,来信51宗,重复案件11宗),其中重点案件12宗(连平县3宗、东源县3宗、紫金县2宗、和平县2宗、龙川县2宗)。经县区初步核实,全市87宗案件已办结35宗,办结率40%,12宗重点案件已办结3宗,办结率25%;87宗案件分别交办连平县21宗,已办结9宗,办结率43%;东源县20宗,已办结10宗(其中重点案件2宗),办结率50%;龙川县18宗,已办结6宗,办结率33%;紫金县16宗,已办结4宗,办结率25%;和平县7宗,已办结5宗(其中重点案件1宗),办结率71%;源城区4宗,已办结0宗,办结率0%;江东新区1宗,已办结1宗,办结率100%。

  经县区初步核实,目前87宗案件中已办结35宗,阶段性办结25宗,正在办理27宗;87宗案件中属实2宗、基本属实4宗,部分属实46宗,不属实12宗,待核实23宗。

  据初步统计分析,群众投诉的87宗案件根据案件污染类型分,涉生态26宗,涉大气11宗,涉水10宗,涉水、大气7宗,涉水、大气、生态4宗,涉生态、水4宗,涉大气、生态3宗,涉水、大气、土壤2宗,涉大气、噪音、生态1宗,涉噪音、生态1宗,涉生态、水、土壤1宗,涉噪音、大气3宗,涉生态、土壤2宗,涉生态、噪音、水、大气1宗,涉生态、其他污染1宗,涉生态、大气、其他污染1宗,涉水、大气、其他污染1宗,涉土壤1宗,涉水、土壤2宗,涉其他污染5宗。主要涉及畜禽养殖21宗,采矿11宗,污水处理厂2宗,电力、热力1宗,纺织、印染2宗,废品加工1宗,钢铁1宗,住宿、餐饮、娱乐业1宗,非金属加工制造1宗,其他4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