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13号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等文件要求,对河源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事项名称:河源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涉及范围:河源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三)基本概况: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企市场竞争力,更好保障退休人员法定权益和服务需求,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行政商务小区国资办公楼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0762-3293376
三、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估机构:广东致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长安东路新河国际16楼
联系人:邓岸
联系电话:18200820189 电子邮箱: 75495586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征求范围:受本事项影响的个人、单位和相关部门。
2.主要事项
(1)对实施该事项的态度;
(2)实施该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3)实施该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机构提出意见。
(二)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估机构提出意见。
六、公示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
河源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pdf
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