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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 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11:34:3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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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94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3



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上规”),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切实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工作部署,采取协调联动、优化服务、政策激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一批工业企业上规,为河源建成“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每年下达我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期数总体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家以上;2020年,以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数为准。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拟上规企业库。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数1.2倍的要求,建立包括全市年度新竣工投产工业项目、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符合申报上规条件的工业企业在内的企业培育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协调服务。对入库工业企业实行一名领导、一名干部、一企一策的“三个一”工作协调服务机制,从企业培育、材料组织、上规申报全程跟踪。定期到企业现场办公,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规模以下企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促使企业迅速提升规模和实力;为竣工投产项目做好要素协调,促使企业早日达产达效,达到申报上规条件;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但未申报上规的企业,认真分析原因,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尽快申报上规材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企业培训。各级工信、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培训。组织举办中小微企业上规专项培训,对拟上规企业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按照统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结合“中小微企业日”活动,加强企业培训,推动拟上规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拓展企业管理团队在技术合作、资本市场、营销、管理、智能制造等方面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拓宽企业市场。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对外联系广泛、专业服务完善的优势,搭建拟上规企业经贸平台,加快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经贸网络。积极引导拟上规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博会等有关经贸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充分开拓国内外市场。[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加大金融扶持。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拟上规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用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符合条件的拟上规企业提供转贷续贷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推进拟上规企业政策性担保业务。统筹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为拟上规企业提供信用增信保险融资服务。[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用工保障。完善工业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深入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使用方式,建设各园区之间的人才俱乐部、人才驿站,促进企业之间人才合理流动。组织举办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搭建人才储备和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加大用地支持。研究解决拟上规企业的用地需求,对拟上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拟上规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要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对拟上规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八)加大创新支持。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推进科技型小微工业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加强企业与珠三角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产学研合作,服务、带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加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河源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上规工作纳入议事议程。市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主动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上规工作的支持。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上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下达的上规预期目标任务。

(二)加大企业奖励。对全市范围2019年、2020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奖励。新上规当年,奖励10万元;上规第二年,企业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上规第三年,企业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新上规企业上规第二年或第三年下规的,从当年起不予奖励。2021年及以后新上规企业奖励不适用本方案)。全市新上规企业名单由市统计局审核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上规激励政策。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全市上规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县(区)上规进度。各县)政府(管委会)要把上规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中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政府(管委会),纳入统筹考核奖励;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县)政府(管委会),由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政府领导予以约谈。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予以追回。

本方案自201912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19/21/zcjd/content/post_349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