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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0 11:12: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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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9〕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已于2019723日印发。为完善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织协调机制

(一)市协调小组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市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市协调小组各保障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服务督查保障工作,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形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强大合力。其中,综合组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等;法治组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等;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

(四)各县区可参照省市做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市有关部门及早落实涉及本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任务,主动对接地方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二、会议制度

(一)市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次以上,主要是传达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方面的最新精神,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和成效,审议各专题组提交的重大改革建议,协调各地各部门报送的需市协调小组协调的重大改革事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由市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市协调小组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参加。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协调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事项等。议题由市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或者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需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报送综合组,综合组提出建议议题,报市协调小组组长审定。会议由市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主持或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有关县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协调会可以现场办公会形式召开。专题协调会后视情况发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具体工作安排。

(三)各专题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集中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重大改革事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由各专题组组长主持,市有关部门、各县(区)相关同志参加。各专题组工作会议情况及时报告市协调小组。

(四)各保障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总结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各保障组组长主持,各县区、市有关部门相关同志参加。各保障组工作会议情况及时报告市协调小组。

三、督促检查制度

(一)市协调小组根据当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统筹开展督促检查,具体由督查组负责组织。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督促检查注重发现并推广各地、各部门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努力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对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市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经市协调小组同意后,督查组可在全市范围印发通报。

(三)各专题组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加强对部门和地方改革的督促指导服务,推动本领域的改革事项落实到位。

四、调查研究制度

(一)市协调小组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积极深入基层第一线,及时掌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进展情况第一手资料;积极研究各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成功经验,借鉴各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创新做法。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综合组负责调查研究具体组织工作。

(二)各专题组可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开展本领域专项调研。专项调研可采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调查问卷等形式。调研后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协调小组。调研报告侧重于分析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切忌内容空洞、面面俱到。根据市协调小组统一安排,不定期联系我市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部分专题调研工作。

五、信息报送制度

(一)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协调小组报送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总结分析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单位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市协调小组。市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本部门本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争取推出一批在全省叫得响的河源经验。

(二)简报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自选主题,编写简报信息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市协调小组。综合组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各单位简报信息报送及采纳情况,市协调小组定期向各单位通报。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为基层减负的精神,力戒“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获得感。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