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1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与进步,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河源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16〕49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16、2017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见附件1),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称号(见附件2)和入选“扬帆计划”(见附件3)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和人员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和人员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在推进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走出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6、2017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单位.doc
附件:2.2016、2017年度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称号的单位.doc
附件:3.2016、2017年度入选“扬帆计划”项目的单位.doc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